台灣媒體報導,腎臟癌有第二線標靶藥物(mTOR抑制劑, mammalian target of rapamycin inhibitors)上市,可讓患者的存活期平均延長五個月。這對患者,是個很好的消息。不過,該藥物十分昂貴,且需自費。這個費用,也可以粗略估算出,後期腎臟癌患者最後的醫療價格。
該藥物「每個月的費用是18萬台幣,使用10個月後,有25%的患者未出現腫瘤增生」。用白話來講,患者花了180萬台幣後,只有四分之一的機會,腫瘤「暫時」」不再增生(而且,也沒縮小喔)。
所以,要100%保證「可抑制腎臟癌的腫瘤增生十個月」,合理的費用為720萬台幣,換算一下,抑制增生一年,則需花864萬台幣。
「864萬」這個數字,也就是腎臟癌患者在第一線標靶藥物失效之後,有效抑制癌細胞一年增生的代價。
所以,如果有醫生,不管使用何種醫療手法,能夠抑制末期腎臟癌同樣的增生狀態,且收費在864萬台幣以內,跟西醫的收費相較之下,都算是便宜的。這樣的收費說明,很清楚了吧。
再者,使用該藥物後,「患者無疾病存活期延長了近5個月」。也就是說,花了一百八十萬台幣,平均可以多活五個月,那麼,如果要多活一年,費用是432萬。所以,對於腎臟癌末期的患者而言,在平均死亡期之後,希望多活一年,就要付出四百多萬的代價。
所以,如果有醫生,不管使用何種醫療手法,能讓末期腎臟癌患者在平均死亡期之後多活一年,且收費在432萬台幣以內,收費也是比西醫便宜的。這樣的收費說明,也很清楚了。
參考新聞:腎臟癌第二線標靶藥物上市 2010.6.2
(節錄)同樣是晚期腎臟癌且用第一線標靶藥物治療無效的病患,若改用口服第二線標靶藥物mTOR抑制劑者比僅用安慰劑者,其腫瘤停止生長的時間超過2倍、達4.9 個月,且病情惡化或死亡風險降低67%,經治療10個月後,超過25%的患者未出現腫瘤增生現象,平均而言,患者無疾病存活期延長了近5個月。只是健保不 給付這個藥物,病患每月需自費18萬元。
接續一、二線標靶治療 晚期腎癌患多活1.6年 2010.6.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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